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叙州区 2024-09-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5042024000049

二、项目名称:叙州区区域养老中心标识标牌及文化设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

被投诉人1:宜宾市叙州区民政局

住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57号            

被投诉人2:宜宾中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仁和路鼎仁国际商贸城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叙州区区域养老中心标识标牌及文化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42024000049)于202452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613日发布结果公告,619日发布更正公告。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接企业填写错误,资格审查不应通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案涉采购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已实际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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