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告知书
投诉人
被投诉人 1
被投诉人 2 :
被投诉人 3 :
成都市博乐福科贸有限公司不认可阿坝县公安局于2024年7月12日就“县公安局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2312024000087)作出的质疑答复,我局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补正的投诉资料。
我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8月29日向我局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终止投诉处理。
特此告知。
阿坝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