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钟秀街中段83号
被投诉人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404室)
四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17日,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询价公告。2024年6月25日,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询价、评审。2024年6月26日,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四川盛吉茂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供应商。截至2024年8月26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约。
投诉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和第十四条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本次质疑过程中代理机构存在有失公正的行为和未按照投诉管理办法94号文件第十五条第三点和第三十六点在质疑答复时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及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违反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之规定。
投诉事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和第十四条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四川盛吉茂商贸有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有力证据来证明自身没有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2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资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