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宣汉县 2024-08-30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淼之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南岳村2组凤栖E1层营业11

二、基本情况

四川淼之晟商贸有限公司参与四川省宣汉县职业中专学校五星职校创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及专业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畜牧防真机房实训室、外科手术室建设(编号:N5117222023000024、采购包7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淼之晟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21663.06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宣汉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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