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由得荣县水利局委托你公司代理的“得荣县玛依河(又名玛曲)八日乡学巴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N5133382023000013)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机关。
得荣县财政局
2024年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