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5107052024000070
二、项目名称
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教玩具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0层1022号
被投诉人: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卫路3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街6号8(H)区上13栋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对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教玩具设备(二次)(编号:N510705202400007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1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技术参数条款证明材料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更正程序违法违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在处理该项投诉过程中,于2024年8月24日收到投诉人的撤诉申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