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鑫盛青家具有限公司、广元市光荣院、广元市金屋家具有限公司、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成都鑫盛青家具有限公司不服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7月17日就广元市光荣院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510801202400006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23日向本机关邮寄送达《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成都鑫盛青家具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采购程序恢复。
特此告知。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