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省本级 2024-08-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214

二、项目名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智能建造与维养产教融合技术研究院子项目:先进感知与数智工程技术产教融合实验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海雕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三段281号

被投诉人

1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住所地:

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成都校区曹家巷41号)

被投诉人

2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1号

相关供应商:

成都奥泰万谱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69号1幢4楼9、10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0日,四川三和源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智能建造与维养产教融合技术研究院子项目:先进感知与数智工程技术产教融合实验室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21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7月11日,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7月17日,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成都奥泰万谱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

1

招标文件(六)教学设备中的第39项产品10T行车、行车轨道及滑线的招标参数存在唯一指向性。

投诉事项

2

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中的序号4产品“开放中心”,其参数17的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

3

招标文件(六)教学设备中的第27项产品物联网综合工作台要求采用智能家居系统的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

4

招标文件(六)教学设备中的第33项产品地空合成孔径雷达的技术要求不完整,妨碍投标人投标。

投诉事项

5

招标要求存在多处不合理、不明确或前后冲突的情况。

投诉事项

6

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与实际需求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3、4、6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5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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