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090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2024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金牛区飞美燕机械设备经营部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善桥南街9号
被投诉人1: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89号洪奎科技园6栋4楼401室
四、基本情况
金牛区飞美燕机械设备经营部不服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就汶川县2024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09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8月2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于2024年7月2日组织项目开标、评审,于2024年7月3日发布结果公告。截至2024年8月9日,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已履行。
投诉事项一:
投诉事项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投诉。
汶川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