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汶财采〔2024〕132号

汶川县 2024-08-28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090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2024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金牛区飞美燕机械设备经营部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善桥南街9号

被投诉人1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89号洪奎科技园6栋4楼401室

四、基本情况

金牛区飞美燕机械设备经营部不服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8日就汶川县2024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09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81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4年8月2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发布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于2024年7月2日组织项目开标、评审,于2024年7月3日发布结果公告。截至2024年8月9日,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已履行

投诉事项一:

本项目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不应选择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符合采用竞争性磋商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投诉事项二:

评审因素“履约能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投诉。

汶川县财政局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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