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广艺建筑声学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2栋1单元4层407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11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川省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16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截至2024年8月20日,本项目尚未开标。
投诉事项1:采购公告(第二次)的招标参数指向明显。
投诉事项2:(第一次)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前提:本章节带“★”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更正公告(第二次)再次添加多项带“★”条目,如第3页表★5产品整体吸声性能:降噪技术NRC≥0.95等。
投诉事项3:更正公告(第二次)对产品的燃烧性能整体不低于A2外,给出▲24-▲28项技术要求。招标公司两次答疑均未给出A1级产品技术要求及与之对应评分细则。另外招标文件中给出A2级标准未按国家规范技术数据进行限制,而是人为高指标要求,且添加数据项和参数等问题。
投诉事项4:采购公告(第二次)中,同一产品“空间吸声体”在第3页序号“1”项和第6页序号“5”两次重复评分。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4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