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宜财采〔2024〕137号

宜宾市市本级 2024-08-28 00:00:00

一、项目名称:2024年全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090)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平安顺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3201栋天河广场A座办公701702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2221

三、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422日,该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5月14日,代理机构组织该项目开标、评审。520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纳度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6月1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6月20日,本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并依法受理。本案审查终结。

四、投诉事项评审专家评审错误,存在不公平评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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