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42024000043
二、项目名称:新闻出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一宇川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小桥子街八号
被投诉人1:四川雅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新棉镇向阳西街294-296号(向阳小学背后)
被投诉人2:中国共产党石棉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电力路1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一宇川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雅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新闻出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824202400004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8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未按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石棉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