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35
二、项目名称:渠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制作全县田长制公示牌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675号2栋8层810号
被投诉人1:渠县自然资源局
住所地: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54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达州市通川区新宁街56号2层3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17日,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渠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制作全县田长制公示牌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7252024000035)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6月28日,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7月1日,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达州市询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评审小组以“磋商超时未响应”为由认定投诉人符合性不通过,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故意隐瞒、隐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渠道,侵犯了作为供应商的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渠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