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宜宾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类)(编号:N5115012024000122)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中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97号
三、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5月24日,该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6月15日,代理机构组织该项目开标、评审。6月17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成都大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7月16日,投诉人递交投诉书。本机关依法受理。本案审查终结。
四、投诉事项:评审专家认定投标人为“无效投标”的评判依据不足。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