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营财采〔2024〕32号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4〕43号)要求,南充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组对你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有关情况移送我局。经我局复核,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公司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评标现场活动录音录像未达到清晰可辨标准。如你公司代理的营山县现代水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122),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一直在交谈,由于录音质量问题,无法听清谈话内容,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公司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营山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