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营财采〔2024〕30号
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4〕43号)要求,南充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组对你公司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有关情况移送我局。经我局复核,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公司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未按规定保管评审人员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物品。如你公司代理的2022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009),评审时专家将手包带入评审现场,违反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川财采〔2016〕53号)第四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公司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营山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