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游财投诉处字〔2024〕第20号
一、投诉主体相关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希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东街25号
邮编:610000
法定代表人:张开荣 联系电话:17828105960
被投诉人: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0号
邮编: 621000
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18781181689
相关供应商:四川玖洲蓝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创新中心7楼405室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安防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N5107042024000068
采购人名称: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到投诉日期:2024年7月31日
投诉环节:成交结果
三、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
-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请贵单位裁决,并依法暂停采购活动,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重新组织开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