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千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5-1613
二、基本情况
经查,成都千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一体化服务平台3.0建设”项目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千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984.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千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5-1613
二、基本情况
经查,成都千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一体化服务平台3.0建设”项目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成都千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984.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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