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甘财采管〔2024〕13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 2024-08-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4000181

二、项目名称:道路养护应急车辆采购(第二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1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甘孜州康定市向阳街44号

被投诉人

2

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7层70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7月8日,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道路养护应急车辆采购(第二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730日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评审。截至2024730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1

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容易造成评标委员会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2:

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置售后服务网点作为评审标准不合理,变相本地化服务,增设了投标人义务和成本,排斥外地投标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情形,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

将采购货物性能配置的实物照片作为证明材料和评审依据不合理,实际是变相要求提供样品,增设了投标人义务和成本。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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