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4000091
二、项目名称:怀远镇人民政府购买全镇农拉转运、乡村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北北街153号2栋2层512号
被投诉人1:崇州市怀远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州市怀远镇泉水社区2组
被投诉人2:四川鸿宇欣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麻柳坨路98号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2、本项目综合评分分值设置分配不合理。3、设备配置中证明材料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经审查,该投诉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8月22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崇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