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N5134262024000065
二、项目名称
会东中学高中校区图书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四川拓百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经天西路17号1栋3单元3-303
联系人:邝光路 联系电话:18781576908
被投诉人1:会东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会东县鱼城街道金叶街4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4-5422262
被投诉人2: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昌市凯乐路75号(心苗幼儿园旁大门内5楼)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834-3305511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7月3日,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24日,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7月25日,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2024年7月19日,收到四川拓百达商贸有限公司的投诉书。2024年7月25日,本机关对投诉书依法审查后予以受理,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纸质图书:二、●供货保障:为了保证图书供货质量,体现投标供应商的组织供货能力及图书编目加工能力,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图书的封面、版权页、正文第20页扫描件,书名页正中间加盖馆藏章及条码扫描件。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15项任意挑选10项提供,按照▲符号做评分处理,此处合计10个▲)。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书号、书名”,已指向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其次,我公司认为“提供图书的封面、版权页、正文第20页扫描件,书名页正中间加盖馆藏章及条码扫描件”中,特别是“加盖馆藏章及条码扫描件”,你都指定了盖馆藏章及条码扫描件,那贵单位直接采购就是了,还走招标流程干啥子呢?我建议贵单位直接采购,本项目不用公开招标了。以上行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
投诉事项2: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及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图书馆管理系统:2.▲具有自动排架的功能,支持按一至四级等不同上架类目层级进行自动排架,支持增加特殊排架,支持层架标打印等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我公司认为该项功能已指向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
投诉事项4:通道式智能借还机:15.▲与图书馆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数据实时互通,设备工作状态可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我公司认为该项功能已指向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
投诉事项5:查询阅读机的软件参数。我公司认为查询阅读机已指向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
投诉事项6:RFID层架标签。我公司认为该项功能已指向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
投诉事项7:电子图书的资源参数。我公司认为该项功能已指向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评分办法,作为材料加分项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2、3、4、5、6、7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会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会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东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