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102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育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1333号蓝光.香江国际9栋2层2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军街281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采购人于2024年7月10日就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102)”(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同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存在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以及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行为。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2024年5月23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7月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质疑,本机关依法不予受理。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