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科源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园西路81号1栋13层1302号
被投诉人1:邓小平故里管理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新村420号
被投诉人2:四川谨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1333号5幢4单元3层
相关供应商:广安市兴飞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正街7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4月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357.73万元。2024年4月10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广安市兴飞商贸有限公司成交,成交金额328.2625万元。
投诉事项1:根据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第四项主要标的信息得知:本项目中标产品品牌,我司对本次中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能力、生产能力、以及产品质量存疑。我司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广安市兴飞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品牌作假,据我司调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品牌名称:“骏帆、绿道风”该品牌并未生产本次采购标的产品。
投诉事项2:评审专家组不专,过分解读招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凭借个人臆断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135项:风冷热泵机组①名义制热工况、②空调侧水热交换器进水温度值、③水侧污垢系数值无需提供第三方佐证资料,不应以此作为废标理由评审,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风冷热泵机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5条“机组单台功率:单台机组总输入功率须≤110kW”,本次中标公告中公布的风冷热泵机组型号为SHAF110H,据我司在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该产品型号可知:该机组总输入功率为110.3kW,不能响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理应作为废标理由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