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威财采〔2024〕8号)

威远县 2024-08-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10242024000027

二、

项目名称:

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翊辰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沙湾路272F71-5705              

被投诉人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4021号、2

相关当事人

威远县人民医院

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五云路110

相关当事人

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19号综合楼423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5月28日,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内脏脂肪测定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10242024000027)采购公告。6月18日,该项目开展评标活动。6月20日,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816日,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尚未与威远县人民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

中标供应商四川川之韵所投产品中耳筛查仪(品牌:茵万笛,规格型号:Flute Plus,产地:意大利)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中耳筛查仪参数★二、中耳筛查配置要求中的“锂电池 2块”,四川川之韵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结果的情形。

投诉事项2:

中标供应商四川川之韵所投产品中耳筛查仪(品牌:茵万笛,规格型号:Flute Plus,产地:意大利)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参数“7、硬件气压安全限制范围:最低压力值-750daPa&最高气压力值+550daPa,充分保证测试过程中气压值在安全的范围内”,四川川之韵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结果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同时案涉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的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威远县财政局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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