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翠财采〔2024〕87号)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7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天池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设备仪器)(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市锦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宜宾市翠屏区江北五金机电汽配城7幢1-2层6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住 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叙人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翠柏大道东段152号上力理想城5幢6层18号
- 项目开展情况:中山街小学校天池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设备仪器)(二次)(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74),采购人为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94.8481万元,采购代理机构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2024年6月27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7月9日组织开标,经专家评审、采购人确认后于2024年7月1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叙人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制造者(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无对应产品的3C认证,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青华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品牌:青华,为虚假品牌,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因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中标供应商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