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78
二、项目名称:2024年机关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 址:
被投诉人1:
地 址:
被投诉人2
地 址: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2于2024年6月21日就《2024年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78)政府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1日收到,经初步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7月4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投诉人于2024年7月8日收到补正通知书,本机关于2024年7月8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成立。
鉴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都江堰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