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经开财金采〔2024〕238号

广安市经济开发区 2024-08-15 00:00:00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政府

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42024000021

二、项目名称:广安经开区2024-2025年市政维修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凉山州田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西路84号公园

2018商务楼三栋4层402号402-5区

被投诉人1: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住所:广安市前锋区青杠街1号

被投诉人2:四川元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广安市广安银顶街57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49.45万元,采购人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元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7月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19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024年7月23日投诉人就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30日答复质疑,2024年8月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2024年8月5日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使用“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判断的标准表述,给评标专家较大的裁量权,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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