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20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400009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被投诉人1:
地址:
被投诉人2:
地址: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28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5101892024000098,下称“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7月31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截止2024年8月9日,本项目尚未签订合同。
投诉事项1:采购标的“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四级杆串联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仪”的“▲6”“▲7”两条参数不符合国标要求。
投诉事项2:采购标的“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四级杆串联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仪”的“4、灵敏度”参数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及国标要求。
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本次采购需求……符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无依据。
投诉事项4:对代理机构关于质疑事项3答复的剩余内容不满意。
投诉事项5:采购标的“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四级杆串联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仪”的“▲2”“9”“10”以及“★(四)配置”的“1”四条参数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6: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4的答复无依据。
投诉事项7:采购标的“高分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四级杆串联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仪”的“▲6”“▲7”两条参数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8: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6的答复无依据。
投诉事项9:采购标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一)技术参数指标”的“▲3”“▲9”两条参数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10: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7的答复无依据。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8月14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