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213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2024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诉人: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东河东路279号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就“2024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213)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现场送达的投诉书。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7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4年6月11日,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2024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21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7月3日,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7月4日,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