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达川区 2024-08-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7032024000044

二、项目名称:新建业务用房项目(二期)楼顶发光字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天乡路后街51号附(206-03)号

被投诉人1: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

地    址: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汉兴北街700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新宁街56号2层3号

四、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根据质疑答复进行投诉,在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无权对我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进行重新评审,重新打分。投诉事项2: 根据质疑答复进行投诉,评审小组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意见无效,并且已违规。投诉事项3:根据质疑答复进行投诉,本项目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未对评审结果仔细复核。投诉事项4:根据质疑答复进行投诉,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投诉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3、4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