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118。
二、项目名称:合乐苗族乡四美村少数民族风情民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顺博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5号1幢2-9号。
被投诉人1:叙永县合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叙永县合乐苗族乡街村。
被投诉人2:叙永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新区便民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8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系统随机邀请10家供应商,并发出被投诉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3280000.00元。2024年6月12日被投诉人2组织对被投诉项目的开启。2024年6月13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金额3200000.00元。2024年6月21日被投诉人1与成交供应商四川喻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被投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投诉事项一:被投诉人2没有正面回复投诉人质疑请求,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违反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二:投诉人投诉招标文件设置不合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三:经过项目现场的走访勘察,被投诉项目存在“先开工,后采购”的情况,被投诉人1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