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五龙镇三会村2024年度李子园大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4000077)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苍溪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
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五龙镇三会村2024年度李子园大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4000077)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苍溪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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