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武侯区洋迪电器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附4美年广场A座
被投诉人1:金川县教育局
住所:金川县勒乌镇后街2号
被投诉人2: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四、 基本情况
武侯区洋迪电器商贸部(个体工商户)不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月17日就金川县教育局关于利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购买安宁中学东方红小学等6所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226202400007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2024 年8 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8月5日收到,本机关已于 2024 年8月5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武侯区洋迪电器商贸部(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8月9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金川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