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8022024000028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LED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开元众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望天坝1号汇金广场1幢1层237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4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鑫动利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财神街6号
四、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6月1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LED屏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6月23日,第一次更正,更正原因为“因参数待更正,应采购人要求,本项目延迟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第二次更正,更正原因为“应采购人要求对相关参数进行调整更正”。2024年7月1日,第三次更正,更正原因为“参数发生变化”。2024年7月5日,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鑫动利体育器材有限公司。2024年7月9日,广元市利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发布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该项目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中标后签定合同前,供应商需提供该项功能演示不符合一般程序,也不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厂家关于此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