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本机关收到相关线索后,对凉山州2021-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190,01包)实施财政监督,发现该项目采购文件存在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单位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采购单位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对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权利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