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市本级 2024-08-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1012024000623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特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上街103号明珠景苑1197

被投诉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四、基本情况

2024621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4731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87日,本项目暂未开标。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3.3.5人员配置要求”中设置过多的餐饮类人员证书,考核、履约与招标文件打★号条款不一致,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本项目招标文件“★3.3.9履约能力”要求提供202111日(含)以后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不少于2个,与本项目的事实情况不一致,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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