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省本级 2024-08-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4001003

二、项目名称: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275号附2号2-22

被投诉人1: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住所地: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

被投诉人2: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5月31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003)招标公告。2024年6月3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年6月18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投诉事项1:采购标的“商用洗碗机(带烘干)”技术参数存在以下问题:①与整机产品质量、合同履行无关;有选择、有针对性以产品零部件差异化检测项,存在指向性、倾向性、限定性,指向特定技术路线内容、特定产品,限定特定检测标准,差别对待潜在投标人的控标违法设置;②设置自愿性认证证书作为技术评审要求,增加了投标人投标成本,破坏营商环境,排斥了其他投标人的参与,造成了不公平和歧视性。

投诉事项2:采购标的“热风循环高温食具消毒柜”技术参数及要求存在不合理的技术评审要求,限定了GB/T 17626的各项抗扰度检测标准,而与其拥有相同法律效应的GB/T 4343.2-2020国家标准不被允许,明显存在限制性、指向性、倾向性,指向特定的产品、特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3:采购标的“炊用燃气大锅灶(单眼)”、“中餐燃气炒菜灶(单眼单温)”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合理的技术评审要求,技术参数纯属人为臆造,不属于实际产品能够达到的参数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3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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