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华盈恒鑫科技有限公司、壤塘县教育局、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四川吉多顺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华盈恒鑫科技有限公司不满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及壤塘县教育局于2024年7月1日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薄弱环节改善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32302024000077)向四川省华盈恒鑫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5日向壤塘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7月8日收到投诉书,并于2024年7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省华盈恒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8月5日收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壤塘县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