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8弄27号301座
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被投诉人2: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相关供应商:四川网聚同心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网聚同心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123号D区A2栋2层201-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1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4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3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4月2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网聚同心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网聚同心公司虚假承诺小微企业资格谋取中标;2.评审小组未能履行审核响应文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职责义务,构成评审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成立的投诉事项并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