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泸县财采〔2024〕46号)

泸县 2024-08-08 00:00:00

投诉人:

四川金芮禾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采购人)

被投诉人2:

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相关供应商:

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金芮禾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就泸县百和镇2023年酿酒专用高粱产业园提升项目(杀虫灯)(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8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0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决定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检验报告等谋取成交。

投诉请求:请求取消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

四、处理结果

鉴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我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泸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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