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被投诉人1: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四川金芮禾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就泸县百和镇2023年酿酒专用高粱产业园提升项目(杀虫灯)(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400008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0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决定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检验报告等谋取成交。
投诉请求:请求取消成都虹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
四、处理结果
鉴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我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泸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