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22024000028
二、项目名称:荥经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改革发展采购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广运明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二产业园财富二路8号研发中心一层二层
被投诉人1:四川壹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8号公馆1981B区3栋1层19-20号
被投诉人2:荥经县林业局
地 址:荥经县严道街道同心下街111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3日,四川壹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06月24日,四川壹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6月25日,四川壹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1:
未对纳入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范围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
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将不属于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事项作为评审因素,采购需求不明确。
投诉事项3:
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将不属于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事项作为评审因素,采购需求不明确,未量化细化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
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应当停止评审。我公司有理由质疑本项目存在利益输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荥经县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