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川县 2024-08-0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

项目编号:

N5132262024000068

二、

项目名称:

食堂智能化系统学校端(物联网)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成都中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家园路8号大地新光华广场A1栋1003

被投诉人1: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楼8-1-2102

被投诉人2:金川县教育局

住所:阿坝州金川县后街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6月 18 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食堂智能化系统学校端(互联网)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226202400006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诉事项一

:评分标准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投诉事项二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设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义待遇的行为,并且此类要求与本项目需求和履约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无事实根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金川县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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