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维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2栋1单元28层2807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93号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相关供应商:成都嘉源世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6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废标公告。6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6月20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评审工作,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嘉源世锦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3.技术参数”载明的第15条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违反了川财采〔2022〕90号《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