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市本级 2024-08-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101202400059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2024年两校区教学专用电脑采购(便携式计算机)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维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21单元282807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93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相关供应商:成都嘉源世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6505

四、基本情况

2024523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612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废标公告。61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620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评审工作,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嘉源世锦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3.技术参数”载明的第15条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违反了川财采〔202290号《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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