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9212024000050
二、项目名称:低本底α/β测量仪、可溶性总固体快速萃取仪采购
三、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人:四川天成名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世纪城南路599号
被投诉人:通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通江县壁州街道春长坪街51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29日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6月13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于2024年6月20日组织开标评审,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5月29日获取采购文件,于2024年6月3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4年6月11日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1:招标产品参数具有倾向性▲1、进样要求:四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必须配备不少于四个独立的进样抽板,每个进样抽板上只可放置一个样品,4个独立的进样板之间互不干扰,每个进样板可以单独随时进样和测样(提供仪器的进样抽板实拍照片)。▲18、仪器具有随时进样控制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9、仪器具有低本底屏蔽装置和闪烁避光装置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探测器屏蔽铅室需采用方形内嵌入式结构(提供铅室图片)。这些项全部是山东海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存在很明显很严重的倾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通江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