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5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草堂中心学校初中部扩建项目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安逸航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5号附10号
被投诉人1: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草堂中心学校
住 所: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草堂街70号
联系人:吴老师
被投诉人2: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相关供应商:成都赛特厨具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3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草堂中心学校初中部扩建项目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022024000054)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6月19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组织本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评审。2024年6月20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成都赛特厨具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成都赛特厨具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