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5133012024000047
二、项目名称
康定市2024年衔接资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御科天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799号2栋30层8号
被投诉人一:康定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茶马路99号
被投诉人二:四川合众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1003
相关供应商一:四川珈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8号1栋13楼1307号
相关供应商二:四川天耀帝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38号附226号2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御科天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四川合众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18日对“康定市2024年衔接资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33012024000047,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22日(快递邮寄)向康定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参与投标供应商四川天耀帝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珈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配置'附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证书'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康定市财政局
2024年 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