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竹财采[2024]293号)

绵竹市 2024-08-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6832024000087

二、项目名称:绵竹市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采购(包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新欣华强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龙渡英郡2号门

被投诉人1:四川润森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北路一段38号德阳万达广场10栋23-22号

被投诉人2:绵竹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绵竹市剑南镇安顺路8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新欣华强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润森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就绵竹市农业农村局-绵竹市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叶面阻控剂采购(项目编号:N510683202400008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11日收到投诉并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7月15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2024年7月15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2024年7月18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做出答复。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人评标方法适用不合理、不科学、不经济。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内容中要求提供肥料登记证的表述不明确,存在歧义,影响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将没有具体评判标准的描述作为评审得分的依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未量化,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五、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绵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绵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绵竹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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