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都财采〔2024〕23号)

都江堰市 2024-07-31 00:00:00

  • 一、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02
  • 二、项目名称: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一家一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同源街200

被投诉人:

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写字楼5121201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02463就《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1812024000002)政府采购项目作出质疑答复,于20246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614日收到,经初步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619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本机关于2024624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补正材料,经补正后的投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

:评审条款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发起价格澄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这个投诉事项不合理。

投诉事项2

:代理公司判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数平均价40%,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这个投诉事项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驳回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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