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成华财〔2024〕罚字第1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舒建平(专家证号:SC0116255)、乔志平(专家证号:SC0100936)、陈明泽(专家证号:SC0106077)、叶邦林(专家证号:SC0104708)
二、基本情况
经查,舒建平、乔志平、陈明泽、叶邦林4名评审专家在“2023年成华区新建及更换全民健身路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82023000208,以下简称“本项目”)评审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且影响中标结果。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结合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等,本机关决定对上述4名评审专家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退回本项目已获取的评审费。
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