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118号
被投诉人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外塔路314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安市广安小学校于2024年6月28日就2024年广安小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日向本机关寄出投诉材料,本机关于2024年7月2日收到投诉材料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利用非国家强制性标准排除短时间无法做出报告的供应商公平参与,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